莊子人性論觀中對仁義之見
細讀中國的哲學的歷史,可發現對人性、道德、倫理等議題是花不少篇幅以描述及刻畫它們的重要性的。當然,這與儒家較為偏重人性、道德、倫理相關議題
與長時間作為官方思想派別有關。比如在明清兩代,理學更是作為官學,在獨特,超然的地位。所以在中國文化中,倫理是主流作為精神基礎的存在。這有別於西方
以宗教為精神基礎的不同,令得「人」這本身,就是作為思想基礎的對象,以及目標。而這種以人為本的思想發展,亦是中國對人性重視的原因。自原始部落所崇拜
的宗教對象以後,中國的精神文化開創以來,中國的精神文化就是朝向人文精神這一方向發展的。這種精神文化,還有它的傳承,都在為了對應確實、現實的人生以
及社會的問題而發展出來。這種發展模式,是以實際的,個人所面對的問題作出一連串的觀察接收,思考,以及實證體驗的活動作為應對人生問題的一些工夫。這種
實際、體證的發展就是成就重人的思想模式。從重人的立足點發展下去,往後就出現各種人性論的討論。人性,意指為人之本性、本質。以人性為題之爭論,是以人
性的具體德目層次上展開,往後發展出林林總總的人性論觀點:性善論、性惡論、性無善惡論、性可善可惡論等等。而這些人性論觀點都是在討論關於人性是甚麼的
實有層問題。然而,在作用層下,如何將人性論的觀點合理化,亦是討論人性論問題的重點。這種實有層與作用層的分類方式於儒家有出現,但就並未於道家中作出
分類。以下我稍稍引用牟宗三先生的說法:在道家,實有層和作用層沒有分別,此一義涵著另一義,就是道家只有「如何」(How)的問題,這還牽涉到其他概念,例如聖、智、仁、義等概念。道德 經裏面有「絕聖棄智」、「絕仁棄義」之語。牽連到聖、智、仁、義這方面,道家只有如何(How)的問題,沒有「是什麼」(What)的問題。這個就是因為 道家的「實有」和「作用」沒有分別。[1]













